學校有關部門:
現將省人社廳、省教育廳《關于開展“吉林省教學成果獎” 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吉人社聯〔2022〕106 號 )轉發給你們(見附件1)。申報具體事項說明如下。
一、成果范圍及限額
學校擬推薦吉林省教學成果獎包括職業教育、高等教育 2個大類,按照擬推薦教學成果獎名單(見附件2-1、2-2),實行限額申報(見附件3-1、3-2)。
二、成果要求
(一)職業教育教學成果要求
1.成果主要完成人應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施全過程,并做出主要貢獻。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則上不超過 7 人。
2.成果應經過不少于 2 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,實踐過程應具有持續性。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,應從正式實施(包括正式試行)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,不含研討、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。實踐檢驗的截止時間為推薦 2022年吉林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的時間。擬推薦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的成果,需要經過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。
(二)高等教育教學成果要求
1.成果主要完成人應直接參與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施全過程,并做出主要貢獻。前三位主要完成人包含主要完成單位負責人(校長、副校長等)的成果須提供其對成果貢獻的寫實性說明(須本人簽字、單位蓋章),并作為申請書附件材料一并提交。
2.成果應經過 2 年以上(特等獎成果一般不低于 4 年)教育教學實踐檢驗。實踐檢驗起始時間以正式實施(包括試行)教育教學方案計,不含研討、論證及方案制定的時間。2022 年申報的教學成果獎實踐檢驗時間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。
三、材料報送
(一)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材料
1.吉林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匯總表(見附件 3-2,WORD 格式和PDF格式);
2.吉林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書(見附件 3-3,PDF格式);
3.成果完成人征求意見表(見附件 3-4,PDF格式);
4.教學成果報告(字數不少于 6000 字,PDF格式);
5.教學成果應用和效果證明材料(如論文、著作、研究報告及研究成果實物等,PDF格式)。
(二)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材料
1.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匯總表(見附件4-2,WORD格式和PDF格式);
2.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推薦工作聯系人信息表(見附件4-3,WORD格式和PDF格式);
3.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申請書(見附件4-4,PDF格式);
4.高等教育教學成果完成人征求意見表(見附件4-5,PDF格式);
5.教學成果報告、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(列清目錄,PDF格式);
6.能夠反映成果質量和水平的論文、獎勵、報道、研究報告等支撐或旁證材料(列清目錄,PDF格式)。
以上申報材料請按照要求簽字、蓋章后以電子檔提交,如成果含有視頻材料按照相關要求整理。所有材料于 8 月1日前上傳報送至郵箱29012610@qq.com。
聯 系 人:郭淑穎 王春艷
聯系電話:86907177 86908296
高等教育研究院
2022年7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