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國務院《教學成果獎勵條例》和《吉林省省級教學成果評審和獎勵的若干規定》,按照省人社廳、省教育廳下發的《關于開展“吉林省教學成果獎”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吉人社聯〔2022〕106號)相關要求,依據2021年校級教學成果獎評審結果,學校擬向相關部門推薦21項成果參評2022年吉林省教學成果獎。其中由學校直接向吉林省教育廳推薦高等教育成果9項(見附件1)、職業教育成果1項(見附件2);由學校向吉林省職業教育研究中心推薦參評高等教育成果2項、職業教育成果2項(見附件3);由學校向吉林省中華職教社推薦參評職業教育成果2項(見附件4);由學校向吉林省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推薦參評職業教育成果2項(見附件5);由學校向吉林省成人教育協會推薦參評職業教育成果3項(見附件6)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相關“寫實性說明”見附件7。
公示時間:8月2日至8日(五個工作日)。公示期內若有異議,請以書面形式向高等教育研究院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,以便核實。
聯系人:郭淑穎
聯系電話:86907177
高等教育研究院
2022年8月1日